9月15日,我校在西区综合楼802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培训会议,党委副书记、校长张嗣杰,党委委员、副校长杨友昌出席会议,各相关学院(部门)主要负责人及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张嗣杰主持。
会上,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传达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和贵州省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,布置了学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,组织与会人员开展了2023年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专题学习。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围绕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调查制度修订内容、指标解释、填报注意事项、时间安排等,对各部门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,就相关问题做了现场解释说明。
杨友昌就学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。他指出,各统计责任部门和学院务必要确保在教育事业统计中做到真实准确、完整及时,杜绝发生统计违法行为;各部门务必要抢抓时间,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,高效推进、高质量完成教育事业统计工作。
张嗣杰强调,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是教育部核定我校基本条件的主要依据,是客观、全面反映我校办学情况的重要载体,更是学校科学决策和高效治理的重要数据来源,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。他就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,一是各相关学院(部门)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教育事业统计的意义和内涵,坚决落实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安排;二是各相关学院(部门)要统一思想、加强沟通,按照《任务分解表》的工作分工,强化协作,密切配合,准确理解指标内涵,客观真实、全面及时地提供基础数据;三是发展规划处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,依法依规进行审核上报,强化数据统计管理,确保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。
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
供稿|发展规划处
编辑|吴贵云
初审|谭青青
复审|王炯
终审|张恒